一、科目设置与开设要求
我省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关科目开设要求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下简称《习读本》)在小学、初中作为必修内容,小学低、高年级《习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初中《习读本》安排在初二年级上学期。各地、各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团队课等统筹安排课时,每册集中学习1学期,平均每周1课时。
2.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3.科学在一至六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
4.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
5.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一至二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写字课。
6.体育与健康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小学实行每天1课时,优先统筹使用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足的在学校两周机动时间及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7.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
8.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周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
9.综合实践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每周不少于1课时,可统筹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10.班团队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展,每周不少于1课时,内容由学校安排。
11.地方课程由省教育厅规划设置,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校本课程由学校按规定设置。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合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
课程类别与科目设置见表。
二、教学时间
每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课时。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各科目安排及占九年总课时比例见表。
各地各校要统筹课内外学习安排,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发展学生特长。
在保证九年总时长不增加的情况下,明确各科目在各学段的周课时上下限,体现学段差异。学校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
三、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开设建议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教材包括《红色文化》《美丽江西》以及《古诗文读本》《信息科技》等。
1.依据我省2019年8月出台的《红色文化教育大中小幼一体化课程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把红色文化教学内容纳入课程表,并按规定开足课时,统一使用我省联合教育部编撰出版的《红色文化》教材。《红色文化》小学第一学段(一、二年级)、第二学段(三、四年级)、第三学段(五、六年级)每个学段总课时量不少于32课时,初中七、八年级总课时量不少于12课时。
2.《美丽江西》小学一至三年级总课时量不少于30课时,四至六年级总课时量不少于43课时,七至九年级总课时量不少于42课时。
3.《古诗文读本》小学第一学段(一、二年级)、第二学段(三、四年级)、第三学段(五、六年级)每个学段总课时量不少于15课时,初中七、八、九年级总课时量不少于10课时。
4.校本课程可以单独开发开设,也可尝试与地方课程、国家课程整合实施开发,开课课时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应各具特色,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课程结构应有所区别。
5.鼓励学校进行“大课程”整合,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班团队活动、学校各类教育活动有机融合,统筹合理安排。课时可结合在一起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课时使用比例应符合整体的课程设置比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