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教育即服务”的四个认知误区

摘要

将教育等同于商业服务的论调,正通过“教育是服务业”等说法渗透进学校。这一说法混淆了不同语境中“服务”的本质差异,对教育构成实质性危害。本文通过辨析“服务”在政治伦理、市场交换、专业实践三类语境中的语义差异,揭示“教育即服务”论在四个方面的认识误区:教育服务概念被曲解、师生关系被扭曲、教师公共属性被消解、产业分类被误读,并正面提出教育服务的四条底线,强调教育服务应具有发展性和成就性特质。“教育即服务”论实质上是市场逻辑对教育领域的扩张,四条底线为厘清教育中“服务”的本义提供参照。

笔者在日常督导中,与一些一线教师交流时,经常听到一种说法:“教育是服务业,没有学生,教师也就不存在了。”这话乍一听,似乎将学生置于核心地位。但细想之下就会发现,将教育与餐饮、零售简单类比,看似尊重学生,实则混淆了不同语境中“服务”的本质差异,简单地用市场逻辑来解决教育中的问题,是以偏纠偏——把本应靠专业对话和共生共长来落实的学生主体性,偷换成了市场交换中的“顾客偏好优先”。

“教育即服务”论把教育中基于专业判断和公共伦理的育人工作,等同于商业中“顾客至上” 的迎合做法。这与教育本应有的公共立场存在本质区别——教育强调的是站在人民立场,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教育即服务”论把“服务”等同于即时迎合,消解了教育的专业性和公共性。问题的根源,在于混淆了“服务”在不同场合下的实际意思。

一

“服务”的内涵辨析与适用语境

据《辞海》释义,“服务”的本义是“为集体或为别人工作”,亦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的活动”。从词义本身来看,这是一个中性概念;但在不同社会场域中,其内涵会因主体、目标与伦理准则的差异而呈现实质性区别。

在政治伦理的语境中,“服务”指的是公共责任要对人民的整体利益负责,着眼于长远发展。这里的“服务”不是“你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和政策,让最广大人民长远受益。“人民”也不是个体需求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整体概念。

在市场交换中,“服务”以“顾客至上”为核心准则,本质是通过满足顾客的即时需求实现交易价值,供需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利益交换的基础上,行为逻辑以“迎合需求”为导向。这种关系中,专业判断往往让位于消费者偏好。

在专业实践中,医生治病、教师育人都是典型的专业服务。这类服务依托专业知识与职业伦理,初衷是为服务对象谋求长久福祉。这其中必然包含严格要求、及时纠偏,乃至某些时刻需要扛住压力、坚持原则的专业判断。医生为了让患者康复,会叮嘱患者吃药、忌口;教师为了让学生成才,会要求学生刻苦、守纪律、正视自己的不足。

教育本就属于公共服务——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个体成长提供普惠性支持,具有发展性和成就性特质。因此,教育领域中的“服务”,是凭专业判断和公共伦理来做的,目的是让学生获得成长。

二

“教育即服务”的四个认知误区辨析

“教育即服务”这个说法,不是全没道理。教育确实要回应学生、保证质量。但“服务”两字一脱离语境、被无限放大,就容易走偏。下面四种认识偏差,在实践中很常见,值得细辨。

1. 以片面迎合曲解教育服务内涵

“教育即服务”论的第一个误区,是把市场语境里的“ 即时满足式服务”直接等同于教育领域基于专业责任的育人工作。

商业服务奉行“顾客永远是对的”。一旦把这个逻辑搬到教育领域,学生就被定义成了“顾客”,其所有的需求——不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都被当成绝对正当的。无条件满足成为唯一准则。引导被视为冒犯,管教被当作侵权。于是,教育在“服务至上”的温情面纱下,其教化功能逐步被弱化乃至消解。
这不是“服务”的本义,是商业法则往教育里硬挤的结果。商业服务的目的,是让顾客始终心生依赖;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最终能够自立于社会。医生不能因为患者怕疼就不做必要的治疗,教师也不能因为学生怕吃苦就放弃该提的要求。

2. 师生关系沦为商业交易关系

“教育即服务”论对师生关系的扭曲是双重的:既把纵向的“成人引路”压扁成横向的“买卖交割”,又把双向的“教学相长”简化成单向的“市场依附”。这种扭曲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学生是顾客,教师是服务员”

“教育即服务”把师生关系定义为“学生是顾客,教师是服务员”。这套说法,把师生关系降格为买卖——家长是出钱的人,学生是买东西的人,教师不过是把知识打包递过去的伙计。

师生关系,说到底是成年人和正在长大的孩子之间的深度碰撞。雅斯贝尔斯说过,教育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也就是说,教育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深层对话,而非简单的知识搬运。师生关系从来不是“ 你需求、我供给”的简单买卖,而是与文明传承分不开的成长共同体。教师最该做的事,是引着学生超越当下的自我,往更高处走。一旦师生之间的关系成了交易关系,那些没法明码标价的东西——如品格、眼界、精神底色——就会被当成“不值钱的” 东西而弃之不顾。如果家长把自己当成“消费者”,把教育服务混同于商业服务,认为“我消费,你就得让我满意”,那么,教师基于专业做出的正常判断,只要不符合家长一时的心意,就会被说成“服务态度不好”。现实中,学校和教师为了不被投诉,往往只能放弃专业坚守。有一位语文教师曾跟笔者说起一件事,他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背书,却因家长不理解而被投诉到校长室,从那以后,用他的话说,“硬性作业再也不敢留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长此以往,教师就会不敢管、不愿管、无力管,教育的教学规范一点点让位给学生与家长的情绪诉求。当“让消费者满意”成为唯一标准,教育就不再是育人的事业,而是 “讨好人的生意”。

(2)“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师”

将师生关系降格为买卖关系之后,“教育即服务”论还会推导出一种更片面的结论:“没有学生,教职员工也就不存在了。”这话看似有理,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没有学生,学校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没有教师,学生又怎能成为真正的学生?

教育是代际的文化传递,师生是这个过程中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礼记·正义》提出“教学相长”,正是对师生共生关系的经典概括。“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师” 的说法,实质上掩盖了学生对教师的依赖,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学生是买方,教师是卖方。这种片面认知不仅扭曲了师生关系的本质,更与“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要求背道而驰——尊师的前提是承认教师的教育判断力,而非将其视为可随时替换的服务提供者。

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经师”与“人师”相统一的优秀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而非唯命是从的“知识配送员”。

3. 教师公共职业属性遭到消解

有人说,公立学校教师拿国家工资,就应无条件满足家长的诉求。这一看法混淆了“对公共负责”与“对个体服从”的界限。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来自财政拨款,这意味着全体纳税人将公共教育事业托付给了教师。由此,教师应对人民群众整体负责,按教育规律和专业标准培养学生,同时坚守教育初心;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服从个别家长的不合理诉求,当然也不等于可以忽视家长的正当关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里的“服务”强调的是教育惠及公众、服务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属性,与消费场所的“买方优先”有本质区别。我们要警惕的是,以“纳税人”或“消费者”身份为旗号,以个人意愿干预公共教育、削弱教师专业判断的倾向。家长送孩子上学不等于消费购物,健康的家校关系应建立在专业信任与平等沟通之上,而非单向服从或对立排斥。

4. 把产业统计归类当作教育本质定性

从国民经济核算的口径来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将教育列为P门类,按照《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它属于第三产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服务业。但这个归类是“算账”用的,是宏观经济的分类工具,不是对教育本质的定性。把教育统计归类为“服务活动”,从而推断出“教师应该像服务员那样工作”——这是拿分类标签当行为准则,把统计归类和职业本质混为一谈。

有学者指出,教育在经济学意义上属于产业,其产出体现为教育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的“市场化”。桑德尔认为,“如果生活中的一些物品被转化为商品的话,那么它们就会被腐蚀或贬低”,教育即属此类。他以读书激励为例:“如果孩子好好读书就给他们零钱,有可能使他们读更多的书,但同时也教会了他们把读书视作一份挣钱的零活而非一种内在满足的源泉。”借用这个框架来看“教育即服务”论:消费主义一旦渗入教育,原本该由公共伦理和专业责任来管的事,就会被市场偏好和功利算计挤到一边。

这并非全盘否定市场机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在于厘清边界,不能将买卖规矩生搬硬套到育人活动中,这极易导致功利和短视的倾向,最终损伤教育的内在价值。有学者就此指出,“教育问题的合理解决要遵从‘专业性’逻辑,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非凭个人经验或社会舆论来主导。家长和社会应当尊重教育的专业边界与规律”。这种对专业性的坚守,也正是从制度层面防止市场过度扩张的保障。产业划分讲的是怎么算账、怎么归类,教育讲的是怎么育人、怎么成人,完全是两码事。

三

教育服务应恪守的四条底线

为澄清上述误区,需要正面回答:教育中的“服务”究竟意味着什么?既不是市场上那种“您说了算”的无条件满足,也不是行政体系里“ 上面怎么定、下面怎么干” 的被动执行——其本质,归根到底是教师以师者仁心托举学生的成长。这种服务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发展性与成就性:它不是让学生停留在当下的满意,而是推动他们走向更高、更完整的自我。要守住这条线,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目标上要成就学生,而非放任自流。教育服务的最终指向,是让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但这个“更好”,离不开对学生当下不足的清醒正视,看清了不足,就要严格不苛刻、包容不纵容。教师的责任,不是在“尊重”的名义下放低标准,而是在理解学生真实需求的基础上,坚定地让教育指向学生的长远发展。

第二,方法上要专业引领,而非迁就妥协。师生关系是精神层面的互动,不是无节制的消费体验。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主张,通过示范与对话激发学生的主体性,最终实现师生共同成长。一味迁就学生,听任其固守眼前的舒适区,看似“民主”,实则是职业失职。

第三,伦理上要守住底线,而非无原则退让。教师既要对社会公共利益负责,也要坚守职业伦理——依据专业判断说“不”,体现的正是专业自觉。个别家长的诉求若偏离教育标准,教师应温和而坚定地拒绝:立场不可动摇,方式可以柔软。

第四,生态上要社会协同,而非单向苛求。育人成效从来不是学校单方面能决定的。家长的理解、信任、配合,社会舆论的理性与包容,共同构成教育生长的土壤。当教师在前方引路时,家长和社会需要做的不是无端质疑,而是基于职业信任的放手与配合。家校之间若陷入提防与博弈的恶性循环,最终损耗的是孩子的成长空间。

目标回答“为什么做”,方法回答“怎么做”,伦理划定“什么不可做”,生态明确“靠什么做”,四者相互贯通,共同构成教育服务的完整内涵。

“教育即服务”,说到底不是市场逻辑下的让学生即时满足,而是教师以育人情怀守护学生成长。这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是关乎文明薪火相传的事业。守护这份责任,首先要撕掉那层将教育等同于商业服务的漂亮糖衣。它打着“服务”的旗号,干的却是市场逻辑扩张的买卖;嘴上喊着“顾客至上”,实际上损害的正是教师的专业地位。因此,我们要谨防假借“服务”为名,架空教育本质的误区。家长和社会要心存敬畏,充分尊重教育的专业性和公共性;教师要坚守本心,守护教育的本质。各方做到不越位、不抢位、不缺位、不失位,共同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这才是教育服务该有的模样。

本文来源于《中国教师》杂志2026年第9期。

作者|成文辉

作者系|原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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